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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寝具网取消关税:形式大于意义
来自:小邹 2006-01-23 15:39 短消息|加为好友

  2005年12月13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,从2006年1月1日起,中国将停止征收纺织品出口关税。但这一本该让纺织服装业界欢呼的消息却并未收到预期的反应,因为高价配额早已代替关税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
  “从2006年1月1日起, 中国将停止征收纺织品出口关税 ,并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。”12月13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对纺织服装出口关税加以调整。   
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、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,目前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计,明年国内棉花供需缺口将有所扩大。为保障棉农利益、缓解纺织品贸易摩擦、促进纺织品出口结构调整,明年我国将继续对关税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滑准税。   
  同时,他表示,根据2005年中欧、中美达成的协议,中国将对出口欧盟和美国的主要纺织品实施自主的数量控制。在这种背景下,继续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将构成对企业的双重限制,因此从2006年1月1日起,所有纺织品的出口关税都将取消。

  “一年四调”的纺织品出口关税   

  这已经是中国政府一年来第四次对纺织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。   
  自2004年起,随着配额取消利好消息刺激,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纷纷扩充生产能力,寻求出口渠道。中国政府为了调节纺织品出口节奏,避免发生贸易摩擦,在2004年底宣布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,对包括外衣、裙子、裤子、非针织衬衫、针织衬衫、睡衣、内衣等七大类纺织品33个类别,共148项产品采取从量税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。   
  对于准备在2005年大干一场的众多纺织服装企业,尤其是在利润较低的中小企业,这一调整引起不小震动。   
  然而,事实证明,这次加征关税并没有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势头造成太大影响。4月28日,欧美分别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展开调查。5月18日,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就做出了对中国7种纺织品采取"特保"限制的决定。   
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随即宣布对纺织品出口关税进一步调整,其中包括较大幅度调高39项(74种)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。当时中国政府仍然寄希望于通过诚意说服欧美政府,谁料欧美态度更加强硬,同时更引起国内纺织服装企业恐慌。   
  由此引发了中国高层领导的不满,5月30日,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公开声称,“你给我们的企业加上半斤的压力,我就要给它撤掉八两的负担”。
  此后,中国政府态度转变,宣布对81种受限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。   
  7月21日,关税税则委员会继续做出决定:自2005年8月1日起,对仍在征收出口关税但在7月20日起受到欧盟进口数量限制的17种纺织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。经过此次调整后,仍继续征收出口关税的纺织品只剩下51种。   
  直至2005年12月13日宣布全面取消纺织品出口关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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